当前位置:首页 > 足球新闻 > 正文

青岛公安:海牛vs南通查获违法行为人18人,7人行政拘留+禁足1年

05月17日讯 青岛公安公布5月10日中超青岛海牛vs南通支云扰乱赛事秩序处罚,查获违法行为人18人,对7人依法行政拘留,责令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。

公告:

5月10日

在城阳区青春足球场

举行的中超联赛比赛期间

发生观众扰乱赛事秩序行为

处理结果

经公安机关调查,查获违法行为人18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有关规定,对7人依法行政拘留,责令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,对其他人员分别给予相应治安处罚或批评教育。

普法常识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,扰乱文化、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:

(一)强行进入场内的;

(二)违反规定,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;

(三)展示侮辱性标语、条幅等物品的;

(四)围攻裁判员、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;

(五)向场内投掷杂物,不听制止的;

(六)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。

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,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;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,强行带离现场。


在5月10日中超联赛第11轮青岛海牛主场对南通支云的比赛中,出现了球迷向场内投掷饮料瓶、赛后攻击裁判组所乘车辆等违纪问题。足协5月14日发布公告,由于观众大规模向场内投掷饮料瓶等杂物,对青岛海牛处以主场空场2场,罚款20万元的处罚。

展开全文阅读